因业务发展需要,泉州市正骨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报考岗位信息及要求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现职人员,只要符合招聘条件,仍可报名,但一旦拟被录用,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渠道1、邮寄报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复印件,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刺桐西路南段61号人力资源部(邮编:362000)。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复印件,至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3、电子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电子版资料发到4431295@qq.com邮箱。 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2月14日。 (二)报名审核 经由上述渠道收集的报名信息,医院组织审核后,将短信通知报名合格者参加应聘。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资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经审核允许参加应聘考核的,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时间与地点参加应聘考核。 已被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一经医院录用,应提供与原单位解职证明。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形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每个岗位的测试方式将根据情况进行灵活组合。 2、考核成绩:医院按照笔试高低成绩按1:3入围面试,最后录用以面试成绩进行高低排名,按人员数的1:1确定体检名单。 3、考核时间:2011年2月18日笔试,有入围面试的将安排3月份统一进行,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 1、依照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首批体检对象。首批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安排递补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五)确定录用结果 医院根据前述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录聘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医院有权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根据需要以及考核测试合格成绩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均采用聘用制,参加工作前 12个月为考察期,应接受医院进一步考察。新录用人员的待遇将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标准工资,并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市正骨医院所有。
泉州市正骨医院 联系电话:0595-22576462 传 真:0595-22576401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刺桐西路南段61号 邮 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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