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核定泉州市正骨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要求,我院拟于2025年3月1日前往福建医科大学参加福建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在总量控制下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通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1《泉州市正骨医院2025年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总量控制下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附表中的要求为准),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精神,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 2. 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4: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2025年福建省医学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福建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泉州市正骨医院展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2)身份证(含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4)规培证(岗位不要求的无需提供); (5)执业证、职称证(岗位不要求的无需提供); (6)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7)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对应材料。
四、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3月1日14:30—16:30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1.面试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合格线为70分。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医院将根据现场面试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1:3的比例进入二轮面试),最终录取人选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分数排名确定。具体以医院官网后续通告为准。 2.笔试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泉州市正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如招聘数与报名数比例在1:3及以下的,考核方式将调整为现场面试,面试合格分数参照“1. 面试岗位”标准执行。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官网公布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则按成绩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考有关规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正骨医院将按程序给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正骨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研究生从到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6个月,本科人员从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12个月,应继续接受正骨医院进一步考察。
七、薪资福利 1.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进修培训、奖惩等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 2.报名要求 “硕士”学位岗位的卫技人员,另增加每人每年不超过24000元的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3.报名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学士学位人员,可参照上述第2.点享受硕士学位同等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4.报名神经外科医师、外科医师、ICU医师、急诊科医师、麻醉医师、超声医学与电生理科医师、放射科诊断医师等岗位的本科学士学位人员,另增加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5. 因个人原因中途离职,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须退回已享受补助。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对象,须按通知及时签署意向书或提供就业协议书。对于逾期未签订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签订时间由医院另行通知。 2. 本批招聘岗位的报到时间,初定于2025年6-7月份(各岗位的具体报到时间将于确定体检名单后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5.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于体检前向正骨医院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6.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医院研究决定。 7.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正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95-22586806(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泉州市正骨医院2025年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总量控制下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正骨医院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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