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3]188号)和《丰泽区2014年度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通过直接面试考核程序在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卫生部属10所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符合《丰泽区2014年度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见附件1); 4、国内其他医学院校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5、2008年(含2008年)以来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见《泉州市正骨医院2014年赴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2、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招聘对象为未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含试用期内)聘用的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3、相关待遇:本次新招聘人员为本院聘用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元月11日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区)室内体育馆 3、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表:“泉州市正骨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报考人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未发就业推荐表的提供在校成绩单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持有学院出具的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书面证明或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供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3)报名时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实。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地点:在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区)室内,具体考场见现场通知; 3、面试时间:2014年元月11日下午 14:00开始; 4、参加面试人员,签署“泉州市正骨医院就业意向书”附件4; 5、面试内容: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伦理学、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其中,研究生加分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加分2分;医学院校及国内其他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并报考放射、麻醉和检验岗位的加分2分。 7、面试成绩合格线: 65分及以上的方可聘用。 8、面试结束后于2014年元月30日前在丰泽网(http://www.qzfz.gov.cn)、丰泽区·人才网(http://61.154.121.34:1818/fzgov/view/talent/index.jsp)、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上公布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排名。 9、拟录用者应于2014年3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本省应届毕业生应使用省公务员局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档案审查阶段,如有材料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待校园招聘的考生正常毕业后,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在丰泽网(http://www.qzfz.gov.cn)、丰泽区·人才网(http://61.154.121.34:1818/fzgov/view/talent/index.jsp)和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正骨医院到区公务员局、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试结束后,若出现部分岗位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在岗位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将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落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丰泽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首次聘用的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丰泽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五)受聘人员于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1.2014年度泉州市正骨医院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