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68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 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国家正式干部。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其中,2018年8月1日前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资格、执业证书及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经验)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8年4月30日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该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登录http://hr.qzzg.cn,按提示进行报名资料的填写及上传。
(二)资格初审(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
考生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2018年5月5日至5月8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同时,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结果在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进行公布。
(三)准考证下载(2018年5月9日至5月13日)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结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的,概不给予补办。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等原因而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博士研究、
短缺专业及部份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形式(详见信息表)。
除直接考核的岗位外,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将根据医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调整开考比例或招聘人数。骨科博士生、麻醉研究生、护理研究生与本科生,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需求数量的,则将剩余岗位数适当放宽至招聘下一级学历,具体由用人单位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调整。
(一)报考博士研究生、部份紧缺急需岗位的考核要求
博士研究生、部份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形式,考核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6月份,具体另通知。直接考核内容包括:实绩考核、面谈、论文答辩、技能操作等。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核要求
1、笔试范围:根据不同系列岗位,分别考核,医疗类岗位考核《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护理类岗位考核《护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类岗位考核《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26日上午,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报考笔试岗位的,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合格线6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
4、报考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初步定于2018年6月上旬,具体将根据笔试结果进行安排,最终以补充通知为准。
笔试及面试满分均100分,合格线均为65分。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若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的,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
(三)加分规定
①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加分5分;
②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已接受培训尚未取证人员)2分;
③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加3分;
④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加5分。
符合享受以上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应在面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医院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关于成绩公布
①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进行公布,考生排名:
②笔试岗位的考核分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
③笔试+面试岗位的考核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
五、资格复核
1、各项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通知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http://www.qzzg.cn)相关通知。入围报考者逾期、未在约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核资格或复核不合格的,在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进入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若同一职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加分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先按个人职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称相同的,则按是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确定;均有规培合格证的,以生源地属于泉州地区的优先。若以上条件均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列;仍不能确定的,由医院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将进行考生综合情况考核。
1、考核内容和形式:①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主要采取查档并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②在职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核、查档和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档案审查阶段,如有材料信息与报名时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医院根据前述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泉州市正骨医院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录聘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医院有权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根据需要以及考核测试合格成绩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参加工作后(研究生入职前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入职前12个月为考察期)应接受医院进一步考察。
七、待遇
新录用人员的待遇将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标准工资,并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录用的低年资(5年内)医师符合以下情形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卫技人员,每年最高可享受2.4万元岗位津贴补助;急诊科、ICU和急救内科、急救外科、麻醉科、影像、超声、护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医(技)师,每年最高可享受1.2万元岗位津贴补助,过渡期1-5年。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合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首次聘用的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丰泽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四)五年内曾报考我院被录取但工作不足三年离院的,不接受报名。
(五)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均不接受专升本报名。
(六)受聘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0595-22576462。
(八)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正骨医院负责解释。同时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2017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