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3〕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聘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国家正式干部。 2、所有岗位最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要求“应具备本专业中级任职资格”的(岗位代码为A04、A05、A06)最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必须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余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其中,2013年7月1日前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资格、执业证书及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经验)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4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址:泉州市正骨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丰泽区刺桐西路南段) (三)应提供的证件: 1、填写报名表:泉州市正骨医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未毕业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个人简历、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已毕业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其中加分项目中已获得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应提供盖有学校印章的证明。 3、在职人员报名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实。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等原因而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审查:2014年5月15日由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发放考生面试通知书。 (二)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6日至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确需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以及直接考核两种方式,各岗位的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其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报考人员,如岗位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聘人数,采取直接考核录用;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 (一)面试 1、面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范围: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4、面试合格线: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5分。 (二)关于成绩: 1、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 (http://www.qzzg.cn) 泉州市正骨医院局域网上公布,考生排名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为准。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其中,研究生加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2分;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加2分;医学院校及国内其他医学院校中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并报考放射和检验岗位的加2分。 六、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将通过书面的《体检通知书》进行发放,同时在(http://www.qzzg.cn)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进入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如果同一职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先依照就读大学前生源地的优先顺序确定人员:泉州地区>福建省内>省外;无法确定的,则先按个人职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称相同的,按学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按加试的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将进行考生综合情况考核。 1、考核内容和形式:①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主要采取查档并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②在职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核、查档和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 2、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医院根据前述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泉州市正骨医院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录聘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医院有权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根据需要以及考核测试合格成绩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参加工作后(研究生前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前12个月为考察期)应接受医院进一步考察。 七、待遇 新录用人员的待遇将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标准工资,并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录用的低年资(5年内)医师符合以下情形的,另增加岗位津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卫技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补助,小儿骨科、ICU、麻醉、影像(含超声)、检验、病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医(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过渡期5年。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合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首次聘用的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丰泽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4、五年内曾报考我院被录取但工作不足三年离院的,不接受报名。 5、受聘人员于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0595-22576462。 7、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正骨医院负责解释。同时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 1、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