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的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6月12日、13日、21日直接考核岗位(A010急重症岗位、A013超声科、A015药剂科、A017护理人员)考核成绩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6月22日到2018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将同时对以上岗位进行加分核对和资格复审,并按复审结果进行最终排名,确定进入健康体检环节的对象。 二、公示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单位:泉州市正骨医院 监督电话:0595-22576462(泉州市正骨医院) 0595-22508119(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95- 22508209(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监督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附件 1、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直接考核类岗位)加分核准暨资格复审的通知 2、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直接考核岗位成绩公示 泉州市正骨医院 2018年6月22日 附件1: 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直接考核类岗位)加分核准暨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的文件精神,现对公开招聘的直接考核类岗位的加分核准暨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看,并按要求进行提供。 一、关于加分核准 1、对象 以下直接考核类岗位考核成绩达65分的考生:A010急重症岗位、A013超声科、A015药剂科、A017护理人员。 2、加分核准规定 根据《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规定,请对应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加分核准,具体如下: ①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加5分;——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②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已接受培训尚未取证人员)加2分;——应提供规培单位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③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加3分;——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加5分。——应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关于资格复审 1、对象:同上第一条第1款。 2、须提交资料 ①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 ②其中加分项目中已获得本专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③在职人员(编制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2018年6月29日17:00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有书面委托书、盖手印)携带上述资料到泉州市正骨医院科研楼602室综合部进行加分核准暨资格复审。 2、根据《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精神: ①享受加分规定的考生,未在上述通知时间内及时到我院提交有关资料、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②考生未在上述通知时间内及时到我院提交有关资料、证件等、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资格复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进入下步体检环节的资格。 电话咨询:0595-22576462
泉州市正骨医院 2018年6月22日
附件2: 2018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直接考核岗位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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