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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全院空气消毒机进行维保服务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维保服务商前来报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泉州市正骨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LWX20260403) 2. 项目内容:全院空气消毒机的定期维护、故障维修及耗材更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紫外线灯管老化更换、过滤器清洗/更换、风机及控制板故障维修、臭氧发生器检测维护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空气质量符合院感控制标准。 3. 项目清单
4. 项目最高限价:41730元(年度维保服务总费用,含所有人工、配件及耗材)
二、项目要求 1.维护保养服务内容: (1)定期检查设备零配件使用情况,如灯管、过滤器、电源线、开关、设备移动轮等,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更换工作。 (2)清洗设备内部主要元器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3)检查设备的电源,保证其正常供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设备的消毒效果(紫外线强度),如低于正常范围,应及时更换灯管。 2.维护保养频率 (1)设备零配件的检查和更换,每季度进行一次; (2)维护保养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科室(由院方指定)每月一次进行一次 3.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方须按季度制定维保计划,所有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接到故障报修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完成修复(需更换特殊配件时可协商延长)。 4.维保及维修完成后,须由设备使用科室及医疗装备科共同验收,验收确认设备运行参数、消毒效果等要能够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并向院方提交详细的维保记录单或故障维修单,包括维保情况、故障现象、处理措施、更换配件清单等,作为验收依据组成部分。 5.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针对维保、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实行免费返修,且质保期按报修之日至修复并返修验收合格天数的2倍相应延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修复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院方书面认可。 6.维保所用配件须为原厂或同等质量合格正品,更换滤网、灯管等耗材须提供来源证明。维保质量须符合WS/T 648-2019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WS/T 368-2025)及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我院的要求和标准。 7.未按前述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维保、维修,每逾期一日,中标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含5日),视为根本性违约,院方有权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追究全部违约责任。如中标方维修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消毒效果不达标(以院方检测为准),每台设备需向院方赔偿不低于该设备原值(或人民币5000元)的赔偿金,具体金额以院方认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空气消毒设备或空气净化设备或医疗器械相关范围; 2.投标公司须具有一家及以上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经验(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院方可要求提供原件核查;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若开标后经举报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参与投标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1份,无需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内容包括: 2.报价文件(1份,密封提交):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接口处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报价资料须按照附件2《泉州市正骨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项目报价(编号:YLWX20260403)》要求填写报价信息。
五、现场踏勘说明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联系医疗装备科安排查看现场设备。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资料提交方式 由投标人本人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八、投标资料送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950号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5号楼8楼医疗装备科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王先生(医疗装备科),联系电话:0595-22586353。
十、投标资料送达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至第5个工作日当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十一、开标说明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报价供应商无需参加现场开标。
十二、评标方法 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以最低价者中标(若报价相同,则优先选择服务方案更优者)。
十三、特别说明 1. 所有提交文件、材料的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收到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0595-22576663。 附件2:泉州市正骨医院空气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项目报价(编号:YLWX20260403) 泉州市正骨医院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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