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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新闻作者:正骨医院  发布时间:2003年04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医学模式已从单纯生物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化。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已不再被当作一个生物体,而是必须作为一个有情感的人受到尊重,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1)享受足够的相应医疗和护理;
  (2)享受保护个人秘密的权利;
  (3)有权了解诊疗、预后等内容;
  (4)有权选择治疗方案,了解副作用,决定是否进行手术、重大检查及实验性临床医疗;
  (5)有权知道医院职工的姓名;
  (6)有权与外界联系;
  (7)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出院。
  作为患者,在享受上述7项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以下7项义务:
  (1)患者及其亲属应尊重医务人员,不应为私利妨碍医务人员履行职责;
  (2)就诊时不抢诊,不胁迫医生违心诊治;
  (3)如实陈述病史及症状,帮助医生掌握病情,不应该谎言诈病;
  (4)信赖医生,遵循医嘱;
  (5)自觉维护医生工作秩序,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6)自觉及时地缴纳医疗费用;
  (7)自行出院应签字,说明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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