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中常见这样的一个字眼:予。“予行手术”、“予同意出院”、“予进食流质”、“予痊愈出院”、“予行硬膜外麻醉”。“予”字的频频使用,是为了体现书写者的文字素养?或是因为文言词的使用让病历显得更加庄重、更有权威性?殊不知,这种用法是一种语法错误。
现代汉语学中指出,只有助动词可以与另一个动词共同成句中的谓语,如“可”“能”“应”。而“予”字是个可以有双宾语的及物动词,不宜与动词“行”“进食”等连用。所以如果非要用“予”字的话,应该改为“予手术”、“予出院”、“予流质进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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