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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落实卫生部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新闻作者:医务部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促进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努力保证患者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切实提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和术式错误,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卫生部《2009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中的“病人安全目标(2009年版)”并结合院内实际情况,组织制订了《泉州市正骨医院手术安全核查表》及《泉州市正骨医院手术安全核查流程》,于2010年3月1日起试实施。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要求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巡回护士三方面互相协作与监管,各负其责,确保患者安全。手术前,麻醉师、手术医生和巡回护士核对《手术安全核查表》,严格审核手术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标识、手术方式、知情同意等项目,尤其是在麻醉开始前、实施手术前以及患者离开手术间前三个环节的反复提示核对,使手术医生等三方能够有效沟通,共同监管术中各个细节,从而确保“正确的病人、正确的部位和正确的术式”。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隐患,为手术患者构筑起一条牢固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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